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南丁卫生职业学校的批复
渝教民办〔2013〕18号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重庆东亚专修学院及重庆东亚技工学校合并转型为重庆市南丁卫生职业学校的请示》(沙教委文〔2013〕2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办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市卫生局同意重庆市南丁卫生职业学校筹建护理专业的基础上,经重庆市第二届民办中等学历教育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第一次评审会议评议通过,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市南丁卫生职业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山洞平正村50号),举办者为张雷、张扬,法定代表人张雷。学校办学层次为普通中等学历职业教育,办学规模1500人,学生学籍管理、课程设置、教育教学、考试评价、毕业证办理按照我市普通中等学历职业教育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自本文下发之日起,重庆东亚专修学院和重庆东亚技工学校必须停止招生,不得以重庆东亚专修学院和重庆东亚技工学校名义对外开展任何活动。待重庆东亚专修学院和重庆东亚技工学校的现有注册学生毕业后,应依法对重庆东亚专修学院和重庆东亚技工学校进行清算、注销。
三、你委要督促重庆市南丁卫生职业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坚持公益性原则,加大办学投入、强化师资队伍,努力提高办学质量,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此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7月30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30日印